徵才機關 |
內政部營建署 |
人員區分 |
其他人員 |
職稱 |
約用人員 |
名額 |
3名(備取2名) |
工作地點 |
23-新北市 |
有效期間 |
108/07/01~108/07/15 |
資格條件 |
1.大專以上土木、營建、水利、環工、建築、河海、機械、電機及環安等相關科系畢業人員。 2.曾從事污水下水道相關工作提出證明者,或具有相關證照者,得優先進用。 3.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MS-OFFICE軟體。 4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。 |
工作項目 |
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等相關業務工作(包含規劃設計、工務行政及現場監造)。 |
工作地址 |
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-2號5樓(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) 備註:本署得視業務需要調動工作地點 電子地圖 |
聯絡E-Mail |
kang0517@cpami.gov.tw |
聯絡方式 |
1.身分證影本 2.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3.公務人員直式履歷表(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)(請自行上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) 4.信封請註明【應徵約用人員】、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、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(如行動電話號碼) 5.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 6.於108年7月15日前(郵戳為憑)寄 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-2號5樓 下水道工程處 收(聯絡人:康小姐,電話:(02)2240-4140轉5207) 7.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,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、不通知。 8.本計畫係「污水下水道第五期建設計畫」約用人員計畫,由本署將錄用名冊資料,分送有關縣(市)政府予以進用,錄取人員係與縣(市)政府簽約並派駐本署工作,採一年一聘,預計工作期限至109年底,月薪為34,917元。 |